10月29日,合肥市教育局發布公告,就《合肥市中小學食堂及校外供餐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公開征求意見。《辦法》明確餐食一律實行明碼標價,教職工與學生同菜同價。學校要科學制定帶量食譜,食譜一周內不得重復,盡可能少使用食品添加劑。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食堂原則上堅持自主經營
《辦法》中明確,學校食堂經營要堅持公益性原則,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食堂原則上應堅持自主經營,不再引入社會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經營,已經引入社會力量的不再簽訂新的合同。確需引入社會力量的,須報同級教育主管部門批準,以公開招標等方式選擇符合條件的餐飲服務或餐飲管理單位。承包或委托經營食堂管理時,嚴禁學校只包不管、以權謀私、暗箱操作、收受回扣、優親厚友等。
在對食堂的管理中,書記、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學校應建立由校領導、后勤管理部門負責人、財務人員和食堂管理人員組成的食堂及校外供餐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嚴格落實學校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
學校不得違規列支食堂經費,不得直接或變相用于發放學校教職工福利,不得用于學校招待費支出或其他非食堂經營服務方面的支出。由學校收取的代辦伙食費結余應多退少補。采購人員原則上每學年輪換一次。每次采購應做詳細的采購記錄備查,要嚴格執行食堂食品采購索票索證和臺賬管理制度。建立出入庫管理制度,食堂物品的出入庫必須由專人負責,簽字確認。嚴格出入庫的查驗,嚴禁變質、過期食品出庫、入庫,做到去向可查。
《辦法》中明確,未具備設置食堂條件的學校可采用校外供餐的方式為學生提供用餐服務。學校與校外供餐單位簽訂合同,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
校外供餐單位需落實“互聯網+視頻廚房”監控,校外供餐單位在食品庫房、烹飪間、分裝間、餐飲具清洗消毒間、留樣冰箱等重點場所實現視頻監控全覆蓋,并將視頻信號接入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接受監督。
每學期應開展不少于兩次就餐滿意度測評
讓孩子吃飽、吃好不僅是學校的重點工作之一,也是家長聚焦的熱點。
在食譜安排上,《辦法》要求學生餐應注重營養與口味相結合。食堂及供餐單位應按照國家《學生餐營養指南》要求科學制定帶量食譜,食譜一周內不得重復,采用衛生健康的烹調方法,各種原料應先洗后切,優先采用蒸、煮、燉等烹飪方法,少用炸、煎、熏、烤等可能產生有毒有害物質的烹調方式。盡可能少使用食品添加劑,并在食堂醒目位置公示使用食品添加劑的相關信息。
餐食一律實行明碼標價,教職工與學生同菜同價。嚴禁將餐費轉嫁給學生或企業,嚴禁以任何形式擠占學生餐費,不得向供餐企業或餐飲管理服務單位收取承包費、管理費、裝修費等。
此外,學校應利用官網、微信公眾號等公共信息平臺,向師生、家長公開每周食譜、大宗食品進貨來源、供餐企業等信息。每學期應開展不少于兩次就餐滿意度測評,組織師生及家長代表對食品安全、餐食質量數量、價格、衛生、服務水平和排隊時長等方面進行全面評價,及時公開評價信息,并及時進行溝通整改。如測評多次反映出質量差、口味差,應取消該餐飲服務或餐飲管理單位的服務或供餐資格,依規進行處置。
在日常管理中,學校要主動排查掌握并科學指導學生非在校就餐,教育引導學生自覺拒絕無衛生安全保障的“小飯桌”、無證(照)商販出售的“三無”食品等,養成安全衛生的飲食習慣,預防各類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患事故的發生。(謝蕾)